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

達到條件可申請 民宿按差額標准獎勵



  那麼,申報特色民宿要達到怎樣的條件呢?“申報花蓮民宿特色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室內室外設計感強,特色鮮明,文化主題定位明確;有特色民宿的創建方案,並嚴格按方案實施;1花蓮民宿推薦5間(套)以下精致客房;選址必須符合本轄區內的城鄉建設規劃、鄉村旅游的相關規劃和要求;房屋建築結構安全牢固,布局基本合理,各區域采光、通風良好,所在地無地質災害;房屋建築風貌具有鄉村風情和地方特色,應與當地村莊環境景觀協調。”盧有梅說。
  另外,特色民宿房屋建築必須是合法建造的當地農村房屋,應有土地證、房產證(無證的由當花蓮住宿地鄉鎮(街道、園區)出具權屬證明),建築樓層不超過3層,耐火等級低於二級的樓層(磚木或木結構)不超過2層;聯批聯建不得超過3戶。“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護等基礎配套設施。已具備納管條件的區域,必須納入統一污水管網,未具備納管條件的區域,必須建設污染治理設施。鄰裡關系和諧,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,無影響社會穩定因素存在。”盧有梅表示,達到以上要求的就可以申報長興縣特色民宿了。
  那麼申報了之後有啥好處,可享受的扶持政策有哪些?
  據了解,按照《長興縣特色民宿發展暫行辦法》,被評為三、四、五星級特色民宿的,分別授牌並獎勵10萬元、20萬元、30萬元,提檔升級的特色民宿,按差額標准獎勵,並納入縣旅游整體營銷體系。
  按照省市標准,被評為市級、省級星級民宿的,給予1~5萬元獎勵。對成功創建省級職工療休養接待點的星級特色民宿給予1萬元獎勵。
  鼓勵鄉鎮(街道、園區)對民宿(農家樂)集聚區進行連片新建、改造提升,對連片新建、改造10家(以工商營花蓮住宿推薦業執照為准)以上,且至少有3家評為星級特色民宿的,經認定,給予鄉鎮(街道、園區)50萬元獎勵,每新增1家星級特色民宿再給予10萬元獎勵。
  鼓勵鄉鎮(街道、園區)引進文創旅游類管理對農家樂、特色民宿、民俗體驗、農產品、傳統手工藝等產品進行整合、設計、開發、運營,打造開放式的民宿文化旅游村落(市集)。根據規模和運營品牌,經認定,給予引進鄉鎮(街道、園區)50~100萬元獎勵,開發及運營經營一年後,給予其10~30萬元獎勵。
  另外,星級特色民宿開展其他旅游經營活動和創建工作,符合長興縣旅游業相關政策的,給予相應獎勵。
  有了扶持政策保駕護航,民宿產業肯定能更好地發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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